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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Policy interpretation
合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指南及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合肥世界之窗 点击次数:1329 打印

一、登记流程如下:

⑴ 用户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用户须先注册。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现场注册,获取“用户名ID”和“密码PW”,已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直接按照第(2)步操作。

⑵网上填报:卖方登录系统,选择“合同申请”,网上填写技术合同信息表,填写完毕并按“提交”,完成技术合同的网上申报。

⑶ 报送文本:网上申报后,申请单位须将合同文本原件、复印件及相关附件送到选定的合同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合同登记员对照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⑷ 认定登记:登记人员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并做记录。

二、技术合同概念及登记种类: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登记种类

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三、合肥市登记点分布及联系电话

1. 安徽省科协登记处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熊雪茹62627525,高海青65797818

2. 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登记处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创中心9楼907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倩65370023,许颖65370018

3. 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处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创中心2楼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珏65369870,吴倩65369509

4.合肥市科协登记处

地址:合肥市淮河路266号香港广场1610室

四、技术合同认定优惠政策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中共中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务字【1999】273号)、《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务字【2016】36号)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3、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到账额进行奖补。对500万元以上至1亿元、1亿元以上至5亿元以及5亿元以上的,按不同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补。(合政办〔2018〕24号《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45条)

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各单位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进行差异化奖补。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含)—1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2%给予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1亿元(含)—5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1%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5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补。各单位可将奖补资金用于技术转移突出贡献人员或团队的奖励以及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补助。(合科【2018】54号《关于印发市科技局负责执行<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

4、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皖转化科技成果,省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给予技术输出方10%的补贴,单项成果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皖政[2017]52号(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